交屋看仔細,常見交屋糾紛有哪些?

 

買房歷經付訂、簽約、用印、完稅、過戶等階段,最後一個關卡就是「交屋」了,過往預售屋交易的糾紛包羅萬象,不論是逾期交屋、交屋保留款額度不足房地總價5%、解除契約定金返還爭議、施工瑕疵、外水外電或天然氣管線費用負擔爭議、廣告不實等項目,都會造成買賣雙方的困擾,因此在買賣前,務必要確認契約條款,交屋時要仔細檢查屋況,以減少交易糾紛。

 

先了解交屋流程

完稅過戶後,大約 7 ~ 10 天買賣雙方即可進行交屋作業,進而點交相關文件。此時賣方需結清欠繳稅款,如地價稅、房屋稅、水電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款項。在交屋前,可安排驗屋確認屋況,以確保房屋有瑕疵可提出,確保修繕流程能順利進行,也可依據合約內容申請「主張回復」,協議完成修繕後再支付尾款。

在交屋階段,最終買方會取得權狀正本、擔保本票、繳納稅單、過戶公契及房屋謄本,確認履約保證帳戶款項已匯入後,最後賣方交付鑰匙。

 

常見的交屋糾紛有哪些?

 

開工或交屋延遲

如果建商沒有依照契約規定的日期開工,買方應注意建商須支付遲延利息,如未依契約規定日期交屋,依照民法第229條第1項規定,建商須負擔延遲責任,買方可提出賠償請求。

 

無故終止房屋買賣契約

建商委託房屋仲介業者銷售房屋或由購屋者向建商購買房屋,在契約成立後,建商無故不賣,因而終止委售及買賣契約,參照民法第250條第1項,購屋者可以向建商收取違約金。

 

施工品質有瑕疵

如建材選材不當或施工技術不佳的情況下,可能會出現通風不良、地板磁磚隆起或破裂、牆面出現裂縫等問題。買方在驗交屋階段時進行檢查。如有問題,則應於保固期間內要求建商修繕。

 

房屋漏水問題

如房屋點交後發現漏水問題,應要求建商在保固期間內負責修繕。中古屋買賣部份,由於前屋主並非建商,所以契約也不會有保固的約定,但仍依民法第354條第1項規定,負有瑕疵擔保責任。建議交屋前先觀察窗框有無龜裂、衛浴兩側壁牆有無壁癌。交屋後 5 年內,若買方發現漏水,可在發現後 6 個月內向原屋主求償,但若當時簽約有簽訂拋棄漏水瑕疵擔保責任,則不受規範。

 

登記面積不符或坪數不足

房屋買賣後,會移轉所有權,並明定於權狀之中,而產權不清楚或對使用權有疑慮時,也容易產生糾紛,常見的問題有實際坪數較登記為少、還有對公寓大廈屋頂、地下室及停車位的使用權及產權有所爭議。如果發現與權狀內建物登記面積不符,有不足的現象時,可以依照民法第359條本文規定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

 

 

交屋時買方應注意事項

    • 交屋前檢查抵押權設定有無塗銷
    • 買方可向屋主索取土地增值稅單、權狀與公契文件,留意權狀所登記土地與建物坪數是否與不動產買賣契約書內容相符
    • 買方可向屋主請求提供房屋保固與屋況檢測證明
    • 賣方如有貸款,買方須調閱土地與建物登記謄本
    • 檢查包括地價稅、房屋稅、管理費是否結清
    • 現場點交時,留意窗框、衛浴牆面兩側有無水痕,觀察房屋是否漏水
    • 現場點交時,檢查水電管線,如屋齡老舊中古屋建議重新拉線施工
    • 確認交付資料建築物所有權狀(正本)、土地所有權狀(正本)、使用執照(影本)、過戶稅單收據(如:過戶規費、代書費、契稅、火險保單等)、各項交屋結算收據(影本)、大樓門禁、房屋鑰匙、遙控器、房屋與設備保固書等

 

不論交屋時遇到產權問題、施工品質問題、公設問題、建材設備與預售時不符、停車位爭議等糾紛時,如與建商協商未果,可先找「消費者服務中心」,加速糾紛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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