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產權?維護自身權益必知的產權登記

▲早期建物產權登記採任意登記制,很多屋主只有房屋而沒有建物所有權狀,可補做不動產產權登記。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產權就是不動產所有權人對所有不動產的權利總和,像是個人佔有、使用、收益還有處分等,不論是要做房屋或土地買賣,都應確認產權是否清楚,雖然法律上並無強制建物要做產權登記,但產權登記清楚的房子,在出售或出租的時候較具優勢,可為購買人或承租人避免後續可能產生的財產糾紛或買賣糾紛,進而保障自己的權益。

 

自112年1月1日起,民眾向地政事務所申辦買賣等不動產登記後,除核發紙本權狀外,也可取得電子產權憑證,可降低攜帶紙本權狀遺失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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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登記有哪些類別?

房屋所有權登記

購買房屋之後,要於期限內向當地的地政機關辦理「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如果是新房子,就會做「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流程上會做第一次測量,並辦理建物保存登記;如果是老房子未,則可準備以下其中一項資料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 房子所在地的戶籍證明文件
    • 門牌編釘證明
    • 房屋稅繳納證明
    • 水費、電費繳納憑證
    • 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建物完工證明書
    • 地形圖、都市計畫現況圖、都市計畫禁建圖、航照圖、政府測繪地圖
    • 其他證明文件

土地所有權登記

土地所有權登記與房屋所有權登記相似,只要在購買之後就要在法定期間內到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登記,如果有變更土地的使用目的一樣也要進行變更登記。

他項權利登記

除了土地、房屋的產權登記以外,還有抵押權、地上權、不動產役權、典權、農育權、耕作權等,皆屬於產權的類別。

 

特殊形態的不動產產權登記

預售屋

這裡指的是產權未辦登記時的權利移轉,建商將產權已辦登記的建物,移轉到最後新買主名下,由新買主自行驗收建商交屋與應點收物品。

大樓車位

大樓停車位無獨立產權,必須跟著主建物一起辦理移轉,惟停車位必須是被登記為公共設施,產權屬全體住戶。

頂樓加蓋

如果想要讓頂樓加蓋的產權登記合法,需向主管單位申請建照及使用執照,且頂樓加蓋不能超過頂樓面積的八分之一。

 

 

申請「預告登記」保權益

預告登記是限制登記的一種,是預為保全對於他人土地建物權利變更,而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限制登記名義人處分其土地建物權利的登記。按台灣民法規定,謄本上是誰的名字,第三者來看,所有權人就屬於誰,有權出售不動產,借名人想要自保,首先要保管好權狀,萬一對簿公堂,可提出購置房地產時的出資證明、房屋租約、水電費繳納單、房屋稅、地價稅稅單等,都能作為有力的證據。

 

舉例來說,可將債務人的不動產設定預告登記予債權人,預防債務人脫產;或是有借名登記的情況,防止出名人私下變賣;亦有父母買房子給子女但擔心子女偷賣房子而做預告登記。以上都是對自己產權的進一步保障,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限制登記名義人處分其土地建物權利之登記,以保全對於他人土地建物權利變更、附條件或期限之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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