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屋族必看:換屋是要先買後賣還是先賣後買?

換屋族應先衡量財務狀況,先詢問銀行換屋相關的限制與貸款條件。  圖片提供:Shutterstock

 

換屋大學問,順序先搞定

 

換屋的原因百百種,多數民眾換屋的原因,是對居住地現況不滿,不論是希望小屋換大屋、因為子女長大需要選擇學區房,還是家庭空巢期想要由大換小,首先要考慮手頭上是否有足夠資金?可承受換屋時帶來的隱形成本,再者便是要考慮「先買後賣」還是「先賣後買」了。

 

換屋是一件重要的事,資金充足的人適合「先買後賣」,如此一來舊房淨空賣相較佳,有機會賣到更好的價格;自備款不足者適合「先賣後買」,可以用賣掉舊房的錢來支付新房需要的資金。了解兩者間的優缺點後,找出適合自己的買賣方式,幫自己和家人尋覓下一個更適合的空間,也幫原來的家找一個新的主人

 


除非換屋時可同時買賣順利銜接,否則換屋第一件事便是面臨換屋順序的問題。

 

 

換屋買賣時別忘了「重購退稅」!

 

財政部表示:只要是「重購自用住宅用地」,就可申請退回賣出舊屋時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

 

條件是必須在2年內完成買賣,且在該筆土地買入後5年內,都作為自用住宅且有戶籍登記,不得改變用途、出租、遷出戶籍、移轉他人,成功退稅後也別掉以輕心,否則就會被國稅局追繳原退還的土增稅。條件如下列:

 

  • 原有的房地產必須符合「買賣之前一整年都沒有出租或營業情形」;
  • 土地上有房屋,該房屋必須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並設戶籍在這戶房屋內;
  • 買賣需為同一人;
  • 該筆土地買入後5年內,都作為自用住宅且有戶籍登記;
  • 2年內完成買賣,請求權時效為10年

 

要注意的是,若新買的房子土地價值較低、預售屋換約,或是丈夫賣掉房子以妻子名義購置新房等,都不符合「重購退稅」的條件喔舉例來說,若出售的房屋物件土地公告現值為2000萬元,扣除400萬元土地增值稅,尚餘1600萬元,於期限的2年內購入房產之土地公告現值超過1600萬元,就能申請退回土地增值稅。若新購的土地公告現值低於1600萬元,則不予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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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試算

✅財政部|自用住宅重購退稅有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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