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 彭郁欣律師
室內裝修詐騙案件層出不窮,從社區內攬客到低價社群廣告,陷阱防不勝防。彭郁欣律師提醒,裝修前應核對「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簽訂詳盡書面契約,並善用履約專戶。本文解析裝修合約法律條款與證據留存心法,協助您守護血汗錢,拒絕成為「裝潢蟑螂」的受害者。
裝修詐騙的案例層出不窮
最近「裝潢詐騙」案件層出不窮,例如:新北市的新建案,建商交屋後,竟有高達 100 至 140 戶屋主受到同一個「裝潢蟑螂」詐騙,總涉案與被詐金額估計高達 8,000萬至1億元。該業者是透過裝修精美的實體店面及漂亮的實品屋偽裝,甚至直接進駐在社區裡攬客,讓許多消費者誤信該業者是與建商合作的廠商。殊不知,許多屋主在簽約且付款超過半數以上後,廠商卻僅進場施作一、兩天,最後工程進度不到一成就停工,受害屋主在建案交屋超過半年仍無法搬入新家。
也有業者以臉書或自媒體行銷,用低價廣告詐騙,看準小資族省錢心理,在社群媒體大量投放誘人廣告吸引屋主與其簽約,等屋主簽約後,業者先是以搶手等理由要求提早付款或增加費用,屋主為了盡早完工,只好先付款,但業者最後卻人間蒸發。
消費者在進行室內裝修時,要如何避免「裝潢蟑螂」詐騙?
(一)應與合格裝修業者締約:
關於締約主體方面,消費者應先了解業者過往的案例實績口碑,且因「室內裝修」屬特許行業,因此,消費者在進行委託前,應先確定業者是否具有「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未領得登記證者,不得執行以下業務: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裝修、內部牆面裝修、高度超過地板面以上一點二公尺固定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裝修、分間牆變更涉及變更牆面等。因此,合格的裝修業者,應可提出其於效期內之「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供消費者查核。
(二)宜簽訂書面契約:
室內裝修契約固然不一定以書面方式為成立要件,但鑑於口頭約定舉證不易且內容無法具體,為了避免糾紛,消費者與裝修業者間合意的內容,最好訂立書面契約。消費者與業者針對室內裝修的「設計」或「工程施作」者簽署「書面契約」,在「書面契約」中詳細約定以下各項內容:「設計及施作工程的範圍」、「價格計算方式」、「付款期程」、「工程變更」、「工程期限」、「工程展延」、「工程遲延違約罰則」、「材料數量、品質」、「驗收方式及標準」…等,作為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
(三)考慮使用履約專戶:
規模較大的裝修工程,消費者也可考慮將支付的款項透過銀行「履約信託專戶」方式支付,依照工程進度,每一階段驗收合格,再由專戶支付款項。
(四)保存證據:
要提醒消費者,與業者在溝通室內裝修的工作內容時,應小心留存討論過程的檔案、紀錄、照片,以確保雙方的認知相符,減少誤會,並作為將來發生爭議時的證明。此外,支付款項時,應該避免預付款項而應按照施作進度付款,並取得單據。如工程進度未如預期,應即時發出催告通知,以提醒業者注意。如發現工程瑕疵,也應立即拍照留存,並以書面通知業者進行補正。所謂「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法院攻防,一向講求證據,一旦契約雙方發生糾紛,上法院時,必須舉證證明對自己有利的事實,因此,如果能保存較多有利的證據,自然對將來在訴訟中主張權利會有所助益。
結語
為了規範裝修業與消費者間的權利義務,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正在研擬制訂《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委託及工程承攬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及《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承攬契約書範本》,以上草案將來正式公告實施後,消費者與裝修業者都應遵循上述《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使雙方權利義務可以落實,讓消費者的權益更受到保障。
防詐避雷,從買對好房開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