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時到底有那些稅金要繳?–「首購族看房買屋攻略」

首購族在存第一桶金買房時,除了關心房屋總價之外,到底還有哪些後續的稅金要繳納的呢?

 

交易稅不可不知

 

第一、房屋契稅

房屋契稅是交易稅中較高的一筆稅金,計算方式為建物核定契價的6%,由於房屋契稅隨屋齡遞減,新成屋的核定契價會高於中古屋。假設一棟新成屋現值判定為500萬元,契稅則為30萬元。

 

第二、契約書印花稅

買賣雙方在辦理過戶時,須簽署不動產買賣契約書,政府規定凡訂定契約須以契約內價款的0.1%貼印花稅票,如此才能辦理產權移轉登記。

 

第三、地政登記規費

「登記規費」指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及建物移轉登記時需繳納的費用,除登記費外,另有書狀費與工本費,如有辦理房屋貸款者,還須繳交抵押權設定登記規費

    • 買賣登記規費金額:(建物核定契價+土地申報地價)×1%
    • 抵押權設定登記規費金額:(房屋貸款金額×1.2)×0.1%
    • 書狀費:一張80元;謄本費:每張20元

 

第四、產權移轉登記代書費

所謂「代書」即土地登記代理人,專以接受不動產各項地政登記作業之委託代辦申請,包括土地、建物改良物所有權轉移登記之業務,權利人及義務人委託,代辦申請土地登記移轉之業務。代書收費是以「筆」算的(土地、建築改良物各一筆,共二筆為準計算),每增加一筆或一人,則另行加計費用。

辦理銀行貸款者,需另行支付的費用有:

    • 貸款徵信查詢費:依各銀行收費規定。
    • 貸款開辦手續費(或帳管費):依各銀行收費規定。
    • 抵押權設定登記規費:欲貸(核准)金額×1.2倍(大約)×千分之一+書狀費(80元/張)。
    • 謄本費:每張20元。
    • 保險費(住宅火險及地震險):費用由產物保險公司估算。
    • 抵押權設定登記代書費:設定登記以一個順位為一件來計價。

 

 

不動產萬萬稅,別忘了還有財產稅

 

第一、房屋稅

房屋與土地持有者,依法須繳納地價稅與房屋稅,此項目為買屋人與賣屋人依照持有時間比例各自分攤,因此交屋前將房屋稅款除以十二個月,便能算出各自應繳的費用,如購買新成屋,交屋前的費用為建商負擔。

 

房屋稅每年5月開徵一次,繳納期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稅率以住家用房屋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為其房屋現值1.2%,若供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則為1.5% ~ 3.6% 。自住住家用的認定方式是以房屋實際使用情形作為課徵依據,不一定要辦理戶籍登記。其徵收定義為:

    • 固定於土地上的建築物,可以用來居住、工作或營業用途。
    • 可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

 

第二、地價稅

地價稅的課徵基礎是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每一直轄市或縣市轄區內所有土地之地價總額計算課徵,地價總額指每一土地所有權人依法定程序辦理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經核列歸戶冊之地價總額,課徵內容如下:

 

    • 課稅地價=各地段土地面積*各地段申報地價
    • 地價稅額=課稅地價*對應地價稅率-累進差額稅率

 

由於地價稅的課稅期間為1月1日至12月31日,以8月31日在地政機關登載之土地所有權人為納稅義務人,並以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總歸戶後的地價總額計算稅額。想申辦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要記得提前向稅捐處提出申請喔!

 

特別注意的是:地價稅一般住宅用地稅率為千分之10,若辦理自用,稅率降至千分之2,但必須辦理戶籍登記。每年5 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 自用住宅銀行貸款利息也可以用來扣繳所得稅,可以幫助持有房屋者節省荷包!

✅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地價稅稅額試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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