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民眾普遍注意到房價昂貴,但買房後還有多項費用要繳,如契稅、印花稅、登記規費、火險、地震險、房屋稅、地價稅等。
若你的土地採一般用地稅率,申請改為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可節省不少費用。
一般而言,買房後需要辦理戶籍異動,即搬新家遷戶籍。遷戶籍的時間彈性,但因每年 11 月徵收地價稅,建議於 9 月 22 日前完成遷入,以享當年度自用地價稅優惠。
辦理戶籍遷入應準備的文件與流程
人民遷入新住所時,須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地址異動(遷入或住址變更)。戶政事務所依法受理登記,以下為主要文件與流程:
申請方式與基本文件
親自辦理:直接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遷入登記。
戶口名簿與身分證:遷出地及遷入地(遷入他人戶者)戶口名簿、遷入者國民身分證。
照片需求:遷入者最近 2 年內正面半身彩色照片 1 張(本人親自辦理且核對相貌可免附)。
委託辦理:需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
未成年子女:父或母單獨辦理,需另一方同意書。
房屋或租賃證明文件
自有房屋:憑房屋所有權狀、最近一期房屋稅單或近 6 個月買賣契約書等。
租賃房屋:提供公證或非公證租賃契約書,並附出租人房屋所有權文件。
特殊情況:工廠、商店、寺廟、機關、學校等地點,需提供戶長、管理人同意書。
水電費證明:提供最近 6 個月內水電或瓦斯費收據。
無法提出證明:經警勤區或戶政人員查實後可辦理。
注意:逾期 3 個月未申請者,戶政將依戶籍法第 48 條第 4 項進行遷出登記。
買房戶籍異動時的注意事項與證明文件
遷戶籍可享自用住宅地價稅優惠,建議於 9 月 22 日前完成遷入。
房屋所有權或租賃證明文件需完整,以免申請被退件。
委託他人辦理需附委託書及照片,未成年子女需另一方同意書。
戶籍地址變更一站式服務說明
戶籍異動後,需通報多單位更新地址,內政部戶政司推出跨機關通報服務,包含:
主要服務範圍
台灣電力公司
台灣自來水公司
中央健保局
中華郵政整合服務
交通部公路總局
勞保局
重點提示:只需填寫一次申請,即可同時更新多單位地址資料,快速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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