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會現況:毛小孩比小孩多,你的遺產誰來接手?
👉 根據台灣現行民法,沒有子女的夫妻,遺產繼承順位如何排列?
根據內政部統計,新生兒人數已遠低於寵物登記數,這意味著「無子女家庭」已成為社會主流。依據 民法第 1138 條,遺產繼承除了配偶(當然繼承人)外,第一順位是子女,但若沒有子女,繼承權就會移轉到第二順位的「父母」,若父母也已過世,則會進展到第三順位的「兄弟姊妹」。這也是目前許多家庭法律紛爭的導火線。
繼承爭議焦點:特留分制度讓「外人」也能分你的房?
👉 現行特留分制度下,為什麼遺囑寫明「全部留給配偶」仍可能失效?
目前法律保障繼承人有「特留分」,這是一種強制的權利。即使你在遺囑中明確寫道「房產與現金全部留給另一半」,只要你的兄弟姊妹(第三順位)向法院主張特留分,配偶就必須拿出一部分遺產分給他們。這可能導致配偶原本居住的房產產權變得複雜,甚至面臨房子被拍賣分錢、無法居住到最後一刻的困境。
民法修法展望:朝向德國模式,擬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
👉 本次民法修法的主要方向是什麼?對不打算生育的夫妻有何影響?
目前立法院正研擬修法,參考德國法律,考慮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保障(僅保留對父母的保障)。這項修正若通過,將讓繼承回歸「尊重遺願」的核心,讓你有權力選擇「要給」或「不給」兄弟姊妹。這對於想要保障配偶權益的頂客族來說,是極其關鍵的法律變動,建議密切關注修法進度。
地政士專業建議:三大預防措施,守護另一半的居住權
👉 除了等待修法,現在有哪些實務方法可以確保遺產執行不受干擾?
-
-
立下有效遺囑並指定執行人: 遺囑必須合法有效,且應指定「非利害關係人」的公正第三方擔任執行人(如地政士或律師),確保遺願被尊重。
-
生前資產分配: 現金、股票或房產若能在生前完成規劃或移轉,可有效減少死後的爭議。
-
善用遺囑信託: 透過信託機制,即便在身故後也能精準控管資產用途,避免配偶在法律訴訟中落入弱勢。
-
——————————————
【關於朱智豪】
除擔任「天易地政士事務所所長」一職外,同時也是中華不動產知識交流協會監事,從業多年來擁有豐富不動產經紀人考證班與校園的教學經驗。
——————————————
**本網站之專家觀點文章是由第三人所提供並授權遠雄房地產張貼於網站,不代表遠雄房地產贊同其觀點,如需轉載須經本公司事前書面同意,並應遵守相關使用條款及尊重著作人之智慧財產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