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大小事:如何辦理產權移轉?

 

 

不動產是人生中重要的置產項目,當完成一筆購屋交易時,便會做「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也就是俗稱的「過戶」,其中因牽涉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等稅賦,為避免財產的權利歸屬不清,造成後續法律糾紛,房屋、土地等不動產即應依規定在期限內向地政機關辦理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

 

 

如何辦理不動產買賣所有權移轉登記

辦理程序從訂立契約開始,進而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繳清稅款後即可申請買賣登記。

    • 由承買人與出賣人共同訂立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公契,一式2份)並蓋妥雙方印章。其中1份契約書貼印花稅票(稅額為買賣價款總金額千分之一)。
    • 向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契稅,於繳清稅款後,至地政事務所申請買賣登記。如有欠繳地價稅、房屋稅者須繳清欠稅款並至稅捐機關辦理查欠稅費手續。

 

 

本國自然人與公司應備文件

    • 本國人辦理產權移轉時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申請人為自然人時應準備的文件為身分證明文件(如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正本擇一檢附)。

 

    • 申請人為華僑時要準備什麼文件?
      申請人為華僑時,應檢附華僑身分證明書。

 

    • 所有權人如在國外要準備什麼文件?
      首先須準備出賣人身分證明文件:檢附國內親友(即被授權人)身分證明文件、印鑑證明外,仍應檢附所有權人(即授權人)身分證明文件(原在臺之戶籍謄本、除戶戶籍謄本、國民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影本,或以護照、旅居當地之身分證、居民證、駕照等影本擇一皆可);另需準備授權書:由所有權人親自向旅居當地我國駐外館處申請授權書簽證,授權國內親友辦理買賣登記,授權書內容應將不動產標的、權利範圍及授權事項填寫清楚。

 

    • 本國公司辦理產權移轉時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申請人為公司時應準備的文件為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影本或抄錄本正(影)本乙份及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外國人與公司應備文件

所謂外國人,係指無中華民國國籍者而言,其有中華民國國籍者,雖有外國之國籍,亦非外國人。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律,中華民國人民得在該國享受同樣權利者為限,即所謂的平等互惠原則。

 

✔ 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互惠國家一覽表

✔ 中華民國統一證號基資表

 

    • 外國人產權移轉時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除符合「外國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互惠國家」資格外,需準備中華民國統一證號基資表、護照影本、中華民國居留證及其他身分證明(依取得國籍而異)。

 

    • 外國人欲辦理貸款需要準備什麼?
      除上述不動產登記應備事項外,欲貸款者還須準備買賣契約書、個人財力(存款、定存、股票、房地產…)、存摺往來明細、國外報稅資料、保證人等、三年期入出境許可證(香港)、卓越理財專戶 (多數銀行要求須為該行至少三個月資歷,建議客戶先至銀行開戶諮詢)。

 

    • 外國公司辦理產權移轉時需要準備什麼文件?
      外國法人在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應先依我國法律規定予以認許,始得為權利主體;經認許之外國公司申辦土地登記時,應以總公司名義為之,並應檢附認許證件。外國公司在辦理產權移轉時,附提出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及認許證。如為外國分公司者因法人之分支機構不得為權利登記之主體,故仍需以外國之總公司名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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