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節稅妙招:財富傳承的遺產稅佈局

欲節省遺產及贈與稅,需考慮自身財產之多寡,及財產移轉時其他稅賦負擔,若財產扣除遺產稅免稅額、扣除額後,遺產淨額為0元或負數,即可採用遺產稅繳納。

如財富較多,就要考慮生前及早規劃將財產移轉,以節省稅負。惟要注意死亡前2年內的贈與,將併入遺產稅計算。目前遺贈稅已由單一稅率10%調整為累進稅率,最高20%。財富傳承給子女時,務必善用分年贈與的免稅額和婚嫁贈與的100萬元免稅額度。

 

了解遺產稅免稅額與稅率

被繼承人的免稅額自111年1月1日起為1,333萬元,其為軍警公教人員因執行職務死亡者,加倍計算。扣除額配偶493萬、父母123萬、直系血親親屬50萬。簡單來說:單身約1500萬免稅、有結婚生子的約2000萬免稅額。

 

項目 內容 111年 1 月 1日起實施
免稅額 1,333萬
扣除額 配偶扣除額 493萬
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 50萬
父母扣除額 123萬
殘障特別扣除額 618萬
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 50萬
喪葬費扣除額 123萬
不計入遺產總額之金額 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之器具及用具 89萬
被繼承人職業上之工具 50萬

 

依現行規定,遺產淨額5,000萬元以下適用10%遺產稅率、5,000萬元以上到1億元部分適用15%、超過1億元部分則適用20%。

遺產淨額(元) 稅率(%) 累進差額(元)
50,000,000以下 10 0
50,000,001-100,000,000 15 2,500,000
100,000,001以上 20 7,50,0000

 


▲如果要轉換成保單傳承給孩子:要保人、被保險人要同一人,受益人他人。   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將財產移轉給子女,不外乎「生前贈與」與「死後繼承」,以下我們來看看遺產稅可以如何節稅!

轉換財產類型至保單

保險節稅,指的是保險給付滿足以下條件時,不計入遺產總額,包含以「身故」為條件的保險給付、被繼承人為「被保險人」、須有「指定受益人」以及須為「國內保單」等四個條件。須注意的是,如被繼承人是要保人而非被保險人,死亡時並無死亡給付,保單價值仍屬於被繼承人之遺產。

 

配偶善用「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及扣除額

若長者過世,配偶可使用遺產稅的配偶扣除額493萬元,如兩人婚後財產有明顯差異,還可善用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指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平均分配,計算時,須扣除婚前財產、繼承、無償取得財產以及慰撫金。申報遺產稅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金額可以自被繼承人遺產總額中扣除。換句話說,如果夫妻兩人個別的婚後財產金額差異大,按剩餘財產差額平均分配的觀念,當高資產者過世時,生存配偶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就能達到良好遺產稅的節稅效果。

 

以協議分割遺產方式分配遺產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遺產繼承人於繳清遺產稅後,辦理遺產繼承分割登記時,不論繼承人間如何分割遺產,均不課徵贈與稅。因此,利用協議分割繼承之方式,即可同時保有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 條第1 項第1 至5 款之各項扣除額,又可達成遺產分配之目的。

 

死亡前9年內繼承財產之優惠

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與第17條,遺產被繼承人在死亡前6至9年內,繼承或受遺贈的財產已繳納過遺產稅者,分別按年遞減扣除80%、60%、40%及20%之遺產價額,但是被繼承人如果是經常居住我國境外之我國國民,或非我國國民,其死亡前6年至9年內繼承或受遺贈的財產則不適用。

 

隔代繼承

如果被繼承人死亡時遺有配偶及子女,依照民法第1138條的規定,應由配偶和子女為繼承人。等於是子女們全數選擇拋棄繼承,由被繼承人之孫子女輩取得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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