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三讀修正通過,自住市場當道

 

為引導不動產市場正常發展,防止私法人投資炒作,防止價格虛報,阻斷契約轉售牟利等行為,內政部於2021年11月底研擬啟動修正《平均地權條例》,12月9日通過修法草案。2022年4月7日,行政院會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函請立法院審議。2022年12月21日完成初審,2023年1月10日完成三讀。

 

《平均地權條例》是什麼?

《平均地權條例》是土地法中的特別法,是政府用來維持土地與房屋價格的法律。其實自國民政府於1949年遷台後,就曾以《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推動了一連串的土地改革,如375減租、耕者有其田、平均地權等,除了要扶植自耕農、保障佃農權利,也藉由規定地價、照價徵收、照價收買、漲價歸公等措施防止都市土地壟斷與投機行為。

隨著時代演進,《平均地權條例》歷經15次修法,1977年時,擴大範圍不分地區實施,並更名為《平均地權條例》。

土地法歷次修法沿革(78 年~107 年)

 

《平均地權條例》修法重點

一、限制換約轉售:簽訂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後,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符合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例如簽約後因非自願失業等重大事故,並經地方政府核准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二、重罰炒作行為:明確規範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將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100萬至5,000萬元。

三、建立檢舉獎金制度: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可檢具事證向地方政府檢舉,如經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

四、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私法人購買住宅將依其取得之必要性及正當性,分為「免經許可」及「需經內政部許可」2類;其中「需經內政部許可」,於取得後並將受取得後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之限制,以防杜藉其後續變相轉作短期炒作。

五、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數處罰3萬至15萬元。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內容
修法五大重點 管制產品 詳細內容
限制換約轉售 預售屋 簽訂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後,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符合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例如簽約後因非自願失業等重大事故,並經地方政府核准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重罰炒作行為 預售屋、新成屋、中古屋 明確規範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將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100萬至5,000萬元。
建立檢舉獎金制度 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可檢具事證向地方政府檢舉,如經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
管制私法人購屋 預售屋、新成屋、中古屋 私法人購買住宅將依其取得之必要性及正當性,分為「免經許可」及「需經內政部許可」2類;其中「需經內政部許可」,於取得後並將受取得後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之限制,以防杜藉其後續變相轉作短期炒作。
解約申報登錄 預售屋 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數處罰3萬至15萬元。

▲資料來源:內政部地政司


▲過去透過網路揪團,業者與投資客相互哄抬,預售屋紅單轉售,造成房價不合理的上漲,如今已有法可管。圖片來源:SHUTTERSTOCK

 

《平均地權條例》誰會受到影響?

投資客、代銷、仲介、炒房團

內政部認為,換約轉售是投機獲利最主要管道,為了杜絕投資客揪團炒房、利用換約哄抬牟利、散播不實資訊影響價格等炒作亂象,修法限制換約轉售。期望讓預售屋短期炒作受到抑制,導向自住、長期置產。同時,也要限制預售及成屋的短期投資行為,嚴懲炒房,消弭房價上漲預期。

私法人

基於私法人原則上無居住需求,為避免住宅成為短期炒作標的,影響國人居住權益,所以為了防止私法人在無居住需求下,以住宅做為資產配置與投資標的,修法管制私法人購屋。未來私法人購買住宅需提供使用計畫,並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且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同時新法不溯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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