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音] 豪宅稅跟你也有關係:有房族注意!2025豪宅稅新門檻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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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跟大家聊的主題與三分之二的人息息相關,就是豪宅稅。在媒體的渲染之下,很多人會覺得這個豪宅到底是什麼? 實際上,大家要知道,只要你有賣房子,就有兩個稅有可能要繳:第一個稅叫做財產交易所得稅,第二個稅叫做房地合一稅。這兩個稅是互斥的。
 
什麼叫互斥的呢?就是說你只要賣房子,就必須在這兩者中選擇一個。你可能要繳財產交易所得稅,那一般我們俗稱它叫做舊制;另外一種就是繳房地合一稅,我們一般俗稱它叫做新制。主要是立法時間的先後,不表示說有新的就沒有舊的。今天要跟大家聊的豪宅稅的主要課徵對象,就是舊制的財產交易所得稅的部分。
 

豪宅稅的認定

首先,我們先來聊一下到底什麼是豪宅稅。豪宅稅在舊制的財產交易所得稅裡面,會有一個認定的基準,並產生一定的差異。之所以稱之為舊制,是因為它的時間比較久。以前在立法時的想法是,因為土地我們有繳一個東西叫做土地增值稅。既然土地繳了增值稅,不動產的增值部分我已經繳給國家了,那就只剩房子要繳。
 
所以,我們舊制的財產交易所得稅的邏輯上就是你建物的所得要繳稅。相對於新制的房地合一稅,則是看你市價之間的差別,根據買賣價之間的市價差異來課算你的所得,再依照你持有的時間來計算你的所得稅。可以想見,房地合一稅一定比較重,而舊制的財產交易所得稅通常都比較輕。
 
去年大概有30萬筆的房地產過戶的經驗裡面,大概有三分之二是要繳舊制的,所以其實跟大部分的人是有關的。接下來,我們就來聊一聊到底豪宅稅會影響到什麼事情。其實在媒體上,各種說法都有。有說什麼豪宅會有限貸令,還有說豪宅不能用地價稅自用、房屋稅自用的,甚至有說豪宅不能重購退稅的。實際上,這些說法通通都是錯的。豪宅稅這個稅,是針對舊制的財產交易所得稅,它是財政部公佈的針對課稅的基準,跟其他的所有東西都無關。
 
 
 舊制新制
房屋課所得稅(O)課所得稅(O)
土地免所得稅(X)課所得稅(O)
稅率累進課徵(5%-40%)依持有期間不同分離課稅
(45%,35%,20%,15%)
奢侈稅課徵(O)(2年內移轉)不課徵(X)

▲舊制與新制的認定差異。製表:遠雄房地產

限貸令的解釋

我們在講什麼限貸令的時候,它是央行公佈的。如果你是4000萬以上的買賣價格的部分,你的貸款可能只剩4成。可是,這個東西跟我認定的4000萬、3000萬、2000萬是沒有任何關係的。為什麼呢?因為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的目的就只單純針對課稅,而且只單純針對財產交易所得稅,跟其他都無關。
 
所以,每次在二三月你就會看到豪宅稅,然後就會有很多恐慌造成。大部分情況下,其實都是媒體渲染的結果,大家其實真的不用這麼在意。豪宅稅就是針對你出售房子時所繳的所得稅所做的一個定義。
 

新舊制的判斷

接下來,大家對於新舊制有一個最主要的疑問,就是我到底是新制還是舊制,怎麼判斷?其實在現在這一個時間點,新舊制的判斷很簡單。你賣房子就有二選一,要嘛新制,要嘛舊制。
 
新制的房地合一稅怎麼判斷的很簡單。你買房子的時間,我們用登記日期。你取得房子的時間在105年1月1號以後取得的,原則上你就是新制。相反的,如果你是在105年1月1號以前取得的,那就算你在105年1月1號以後出售,也沒關係。只要你取得的時間在105年1月1號以前,原則上你就是舊制。
 
 
項目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新制:房地合一稅
判斷依據取得時間在 105 年 1 月 1 日以前取得時間在 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
課稅範圍僅針對建物的所得建物 + 土地整體交易所得
所得計算依據成本計算簡單,課稅較輕以市價買賣差額計算所得
▲新制 vs 舊制(房地合一稅 vs 財產交易所得稅)比較表。製表:遠雄房地產
 

繼承的特別情況

另外,有一個小細節一定要特別提醒。是取得在105年1月1號以後沒錯,可是你不是買賣取得的,而是繼承取得的。這在判斷新舊制上面就會有一點差別。也就是為什麼我們現在普遍在繼承的時候,會選擇用繼承的方式過戶不動產給小孩。
如果繼承的不動產被繼承人,即爸爸,他是在105年1月1號以前買的,可是105年1月1號以後過世的,我們可以保有舊制財產交易所得稅的這個特性,不會因為繼承而導致說我變成要適用房地合一。
 
所以,繼承的部分一定要特別注意。只有說爸爸105年以後買,然後爸爸過世,然後兒子105年以後繼承,這些都發生在105年以後的,才會適用新制。否則原則上會保留舊制的這個特性。這就是為什麼在現行的節稅規劃裡面,我們有時候還是會選擇使用繼承的方式來過戶不動產,而不會一般採用買賣的方式過戶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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